对于专家担心的既买不起豪宅又不够保障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将面临困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和认识。如果停留在静止的想象中,这一问题确实可能存在,但只要“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住房双轨制能够建立起来,“夹心层”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来,随着保障房的大规模建设、大量投放使用,其准入条件、覆盖面将会向“夹心层”扩展,一部分“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将会被纳入保障性住房里解决。二来,豪宅需求毕竟有限,加之行政手段对大户型、别墅类豪宅的限制,开发商不可能仅仅建设豪宅,需求最大的普通商品房仍然是开发商建设的重点,精明的开发商是不会放过这一巨大的市场需求的。同时,由于保障房增加了对需求的分流,普通商品房价格将会趋于稳定甚至走低。因此,笔者认为,不必过于担忧双轨制会导致住房的贫富两极分化,一边是低端保障房、另一边是豪宅的极端住房格局是不会出现的。
而目前保障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多数建设在偏远地区,倒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如果把保障房建设在城市偏远地带,又没有公交车,缺少配套设施,使得居住者的生活成本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的话,那么就违背了保障房建设的根本目的。
什么叫贫富分化
政治权力贫富分化的产生源自权力的集中化,人性欲望的无限性及比对性决定着人对权力占有无止境化和相对最大化。也正是权力的绝对化和人对权力的无止境化至使在专制主义国家中权力不断以金字塔使的形式集中并产生崇拜主义。 政治权力贫富分化体现为三个类型。
一是古代的权力集中化的继承类型
它主要体现在权力以家族的形式集中化并以家族形式相继交接权力,它主要存在古代专制王权王国中,在我国从禹时代到清末,这种政治权力的特权制极为明显。它产生的结果是:财富的集中化、法律的专制化、经济运行的专制化和贫富分化的绝对化。
二是现代权力集中化的移交类型
它主要体现在权力以党派形式进行集中化,并以内部委任式或者形式选举进行相继交接权力,它主要存在现代一党专制的国度中,包括原苏联、中国、朝鲜、古巴等国度,这种权力集中化的结果就是权力的集中化、法律的民主形式化、经济运行的专制化及半专制化、贫富分化的绝对化和半绝对化。这里我说的经济运行的专制化及半专制化是由于权力主体所拥有的财富额与商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财富额发生了对比性和相对制约性。由于财富额的比对性及相对制约性产生政治权力对经济运行的干涉及限制,产生政治权力集中化下的经济财富内部分化现象,既贫富分化的绝对化和相对绝对化现象;
三是现代权力分化的移交类型
它依据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观点进行权力分化并以党派的竞选形式进行权力的交接,它主要存在现代欧美等国度中,它所产生的结果是:权力的分化、法律的民主化、经济运行的自由化和相对自由化、贫富分化的相对扩大化和交替化。这种权力的分化是对人性中无限欲望性的制约,将权力的运作交付给社会并形成权力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体系。 当权力失去了制衡体系,权力就会完全等同于财富。权力的集中化也就会加大财富的集中化,并因人性的比对性将财富运行的商品经济秩序大乱而产生贫穷和生产滞留现象,没有实现对财富流向的引导、权力的制约和财富聚敛的抑制就会产生严重的贫富分化;同时权力永远代表一种无形的财富,因为,权力直接会产生财富——货币;同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一但与其挂钩将会产生权钱交换的现象。也正是权力的这种功能使人们宁愿用一定的金钱去换取权力进而实现更多“天降馅儿饼使的财富”。 以上就是我对政治权力性贫富分化的简要解说。
经济财富性贫富分化,主要体现三个类型:一、是聚敛性贫富分化,二、继承性贫富分化,三、财富集约性贫富分化。
聚敛性贫富分化
企业公司通过商业模式,以产品的质量价格、品牌进行对消费者的控制和对市场垄断进而通过产品交换利润不断对社会财富进行聚敛或者是直接对资源的控制和垄断进行对社会财富的聚敛。通过分红式分配形成企业、公司内部人员之间收入的不断分化以及企业、公司内部人员与社会其他劳动者之间收入的不断分化。
继承性贫富分化
是指财富拥有者通过继承将自己从社会中聚敛形成的财富移交给下一代直接导致下一代之间出现财富严重分化现象,这种贫富分化的形成是家族经济与继承性法律法规结合的结果,也是人类社会为无劳而获者制定的最为无羞耻的一种制度规范。更是下一代贫富分化加剧的直接原因。
财富集约性贫富分化
是国家的相关部门包括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直接对金融货币财富控制的国家机关部门,以及资源、交通、水利等主要集约性制造财富的部门圈套整个社会主要财富进行内部分配形成的内部收入与社会其他劳动者收入之间的分化。
最后就是知识教育性贫富分化主要分为三个类型,它主要形成于青年一代: 一类为个人意愿产生的知识文化水品的差异,它是指由于个人在青少年时代对知识教育的淡化和漠视造成错失受教育的机会,从而产生与他人在知识、学问上的差距; 二类为家庭环境性的贫富分化,它是指由于家庭贫穷、家庭环境不利于子女学习成长而造成子女在知识教育方面受到极大的影响并产生与同龄人之间知识文化水平的分化; 三类为社会环境性贫富分化,由于社会知识资源分配的不平衡,特别是教师资源水平和知识文化、师德的分化及差距造成同龄学生知识接受水平产生的分化。
家庭环境性贫富分化
家庭知识教育性贫富分化是分化知识教育性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因为原有的社会贫富分化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反映,如社会压力、生活压力、极端富足、贫穷等现象直接作用在子女父母的身上将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思想价值观、认知观、心态和心理,最终作用在子女身上产生的知识教育性贫富分化。
2010年,金融危机余波尚存,中国居民的“钱袋子”问题依然引人关注。2010年1月12日,国际投行瑞信发布的“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称,中国居民家庭收入自2004年以来,至少增长了50%。此报告一出,立刻引发部分市民的强烈质疑,大呼家庭收入“被增长”。一份来自中国社科院的报告披露,1992年至2007年的15年间,职工工资报酬所占GDP比重降低了12%。从大多数市民的实际感受,以及相关机构的调查来看,近年来,中国居民实际收入增速相对缓慢,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隐忧。
在普通商品房正逐步被挤出市场的新现实下,住房“双轨制”将可能使“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政策“变形”为“富人区归富人,贫民区归贫民”
“构建住房‘双轨制’的意义就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住房发展权,绝不能走进住房两极分化的误区。”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 众多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未来5年建3600万套保障房,此举被普遍认为将奠定“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住房“双轨制”新格局。然而,一些与“双轨 制”相伴的误区,也同步显现。
比如,各地大规模兴建保障性住房,而与之配套的公共服务面临严重“欠债”;保障房将成低端住宅的主角,商品住宅却迅速豪宅化;随着保障房建成数量的大幅度增长,房改的历史旧账逐渐销去,而因分配、质量等一系列问题缠身的保障房或将沦为住房问题的矛盾多发区。

公共服务“欠债”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建新镇的福湾新城共有春风苑、夏雨苑、秋月苑、冬阳苑4个小区,总计有近百栋的住宅楼,是云南省迄今已建成的规模最大的 社会保障性住房集中区。2009年,福湾新城各小区先后交房,陆续入住的业主随后发现,交通出行、孩子教育、医疗保障等基本的城市公共服务在这里都成了 “奢望”。
福湾新城周边目前仍是待开发的乡镇,福湾公交站则是福州公交系统能覆盖到的一个较远节点。本刊记者现场看到,这里仅有98路和6路等少数几趟公交车,其中仅有6路车可抵达福州市中心。
“这给我们到市区上班带来了很大不便。”福湾新城春风苑小区业主陈伟向本刊记者抱怨道,这里的公交车通常是早上6点30分发车,半小时一趟,赶上高峰期是趟趟爆满,沿途乘客苦不堪言。
在福湾新城附近,这一带沿途的公交车停靠站台建设也不正规,有的只是在路边电线杆“插”了块公交站牌,经常出现公交车还没停稳打开车门,蜂拥的乘客就冲到路面上挤车,甚是危险。
早在2006年底,福湾新城动工建设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福湾新城需配套建设3所小学的规划,时隔5年,这3所小学仍不知所踪。福湾新城业主黄 先生颇为焦急,因为他的小孩已经到了入学的年龄,“我们曾多次咨询房管部门、教育部门,得到的答复就是要我们再等一等,然后建议我们先到附近的其他学校入 学。”
类似福湾新城这样,保障房周边公共服务配套严重“负债”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今年春节前夕,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首个社会保障房项目——金涵小区遭遇30多户经合法程序产生的认购者的弃权,本刊记者从弃权名单上看到,有的弃权认购者选房优先号码相当靠前。
选房号排在第5位的谢祖辉是宁德市公路分局的职工,他告诉本刊记者,弃权的原因是,这个保障房项目位于远离市区的“乡下”,交通、教育、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还是一片空白,生活在那里不仅不方便,成本也很高。
现在,更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计划正在各地展开。然而,“保障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后续管理,一直是个大难题,主要是地方财政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 钱,不能很快地把公共服务配套都建起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记者表示,随着保障房规模的急速膨胀,与之配套的公共服务“负债”也将日 益沉重。
加剧住房贫富分化
未来,随着保障房的巨量入市,同样位于城市周边区位、中低端商品住宅因其土地出让价格、税费成本等都显偏高,将失去其原有的价格竞争优势。
“保障房将成低端住宅的主角,而商品房日显豪宅化,这样的景象值得担忧。”浙江大学金融系教授景乃权告诉本刊记者。
景乃权担忧:“这样的住房‘双轨制’将可能造成一道加剧贫富分化的‘分水岭’。因为缺乏需求量最大的普通商品房,中间阶层既没有雄厚经济实力购 买豪宅,又很难挤进为困难家庭设置的保障房,于是‘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就成了‘富人区归富人,贫民区归贫民’的代名词。”
显然,开发商早已窥见了其中的“机关”,迅速地转向豪宅市场,攫取利润最大化。在福州局部地区,新建商品住宅豪宅化的倾向已十分明显。仓山区是 福州市新建商品房上市成交量最大的区域,在该区浦上大道、洪湾路等新楼盘集中地带,都大比例配建联排别墅,别墅均价达每平方米2万~2.3万元,比同一地 段的普通商品住宅均价高出近1万元。在福州市中心的鼓楼区,商品住宅签约套均面积环比也持续扩大,今年5月套均面积达到了154.7平方米,环比扩大 32.4平方米。
据业内人士介绍,去年以来,北京房地产市场有两个明显的趋势:一是市区的房子豪宅化。如CBD、金融街(7.53,0.06,0.80%)区域内无论何种产品类型,售价均堪称天价;二是首次置业郊区化。目前,北京居民首次置业的主要区域已经从四环发展到了五环,短期内就会进入到六环区域。
2010年持续热销的房山、大兴、顺义等北京周边区域的中低端楼盘,在今年上半年仍旧火爆,并出现千人连夜排队的抢购景象。有关专家指出,这充 分显示了住房的刚性需求是中低端楼盘的有力支撑。然而,一旦保障房体系逐渐完善和规模膨胀,这种情况或将不复存在,更多的人将投入保障房的“怀抱”。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微博 专栏) 指出,当前,各地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对市场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在“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的“双轨制”下,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保障房,势必将把 市场上低端户型商品住宅和楼盘挤出市场,对中高端市场来说却是利好,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将消耗掉大量的土地资源,城市中心土地资源也将变得更加稀缺,进而导 致中高端房价进一步攀升。
王占阳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在昨日与现场听众的互动中,他提到中国的贫富分化问题时说,现在的贫富分化虽然跟市场经济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原因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问题,而是因为更深层次没有改革,政府的权力是不受制约的权力,“这个不受制约的权力就使政府成为一个主动的介入市场的利己的团体。如果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到市场中寻租,然后为了寻租又搞官商勾结,这样的话,利益就向政府和政府官员倾斜,向老板倾斜,就是不向普通老百姓倾斜。
走出“双轨制”误区
“构建住房‘双轨制’的积极意义在于,弥补政府自1998年房改启动以来在住房保障方面的‘短腿’。”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指出,“也就是以价格低廉的政府保障房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发展权。”
顾云昌认为,从这个意义来讲,保障房及配套是应该由政府投资为主体,但主要还是靠社会力量,开发公司特别是国企、央企这样的企业来建设。但现在的情况是,保障房建设资金面临巨大缺口,而应该承担起责任的企业却在一旁袖手,或是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豪宅开发。
“绝不能寄望于住房‘双轨制’形成之日就是房价调控得心应手之时,事实上,保障房无法担当‘高房价的终结者’。”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员徐峰认为,保障房和商品住房是面向完全不同的群体,前者针对的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能扩大市场的有效供应。
在他看来,地方政府要扩大市场的有效供应,必须尽快改善目前房地产市场高端商品住宅过多,而普通商品住宅稀缺的局面,加快加大中小户型供应,缓解突出的供需矛盾,科学运用组合调控,才能真正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保障房建设还需走出盖房子的误区。专家普遍表示,保障房建设迫切需要完善一系列制度建设。在大规模保障房建成后,如何实现公开公正地分配、完善退出机制等保障房管理,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道考验其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难题。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云南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应该把保障房分配管理和制度纳入到基本住房保障法的内容中,强化保障房分配管理,实行保障房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
2009年6月,厦门市实施了国内首部保障房管理的地方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出租、转租、转借、调换、 经营、转让社会保障房,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行为,拒不改正的,管理部门将收回房屋,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无故空置6个月的,将收回保障房。
上海、重庆等地也出台了关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
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确保3600万套保障房实现公平分配。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尧向本刊记者建议,成立保障房分配和管理专门机构,整合民政、房屋管理、人力社保、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完善分配程序;在住房分配后,还要建立动态机制,能够掌握保障性住房用户的财产信息,逐步建立相关的申请和使用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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